觀點 | 半年考變季度考,后逍遙子時代的阿里人難逍遙
(圖片來源:攝圖網)
作者|穆勝咨詢研究院 來源|穆勝咨詢(ID:hrm-yun)
據媒體報道,阿里將在近期把績效考核周期從半年調整為季度,并按季度發放績效獎金,晉升和轉崗規則也會進行調整。
此次變革是逍遙子宣布即將卸任后首次重大變革,如此看來,阿里的改革似乎來勢洶涌,在其“交棒期”內就已經早早拉開了序幕。
一
提效,提效,還是提效!
一般來說,要想讓組織調整落地,相應的激勵機制調整必不可少,所以對于近期剛動過組織的阿里來說,向激勵的核心模塊績效考核動刀,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。
此次阿里制度改變的重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:
第一是“績效考核制度”,即績效考核周期從半年調整為季度,并按季度發放績效獎金。
第二是“內部轉崗制度”,即員工要轉崗至其他事業群,需要先離職再入職,以往司齡將清空。
兩者之中,績效考核制度的變化顯然影響更為深遠,值得仔細玩味。
其實,阿里的管理制度改革早就悄然發生。據雪豹財經報道,有阿里員工透露“年初集團改了晉升制度,晉升不再跟績效掛鉤,而且非必要不用答辯。感覺是公司為了提效,盡可能減少形式上的東西。”
但是,這次改革卻又讓績效考核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,思路似乎與年初又有不同。我們接觸到的幾位阿里員工表達了疑惑——以后晉升究竟要不要看績效?相信這也是大量阿里員工的疑惑。
但無論如何改變,阿里員工對于公司“提效”的迫切要求已經有了強烈感知,各種變革,也可以追溯到公司對于“提效”的迫切要求。其實這較容易理解,在商業環境變化愈加劇烈的情況下,阿里的人效卻一直“跌跌不休”,近兩年才止住了頹勢。
圖1:阿里巴巴人效變化圖
資料來源:阿里巴巴歷年財報、穆勝咨詢
二
與眾不同,阿里逆潮流?
在大廠中,堅持“粗顆粒”考核似乎一直都是主流。互聯網公司似乎不太相信精細化管理,更多將企業的成長樂觀地寄托于員工的創新創業熱情。
以考核周期為例,根據穆勝咨詢的調查,國內一線互聯網大廠——BATM(字節跳動、阿里巴巴、騰訊、美團)在此之前的績效考核都是半年,許多硅谷互聯網大廠也基本以半年考、年度考為主。
在經濟增長的低速期,互聯網大廠更是傾向于將“粗顆粒”考核進行到底,以便減少管理成本,將“簡化考核”視為提效秘籍。2022年6月9日,騰訊宣布改革,2022年5月,谷歌也宣布改革,內容無非是晉升不做PPT答辯,低階晉升交給上級自治,簡化績效刻度(分為三檔),延長績效周期等。
其實,阿里也一直是信奉“粗顆粒”考核的代表企業,但他們并不堅定,也有過多次糾結,似乎一直沒有把績效管理整明白,沒有特別明確的“績效觀”。
以績效刻度為例,他們從原先的5分制,即5、4、3.75、3.5、3.25、3,改為三檔3.75、3.5、3.25,最后由于績效等級太少,無法將員工的差距體現出來,又增加了3.5+和3.5-兩檔。
但從此番阿里的變革來看,蔡崇信時代的阿里,已經開始走上了與其他大廠截然不同的管理思路,逐漸開始建立自己的“績效觀”。穆勝咨詢曾給出明確判斷——“粗顆粒的評價,只能一時緩解評級矛盾,但無法滿足管理需求,治標不治本,結果一定會彈回來。”看來,與逍遙子同屬CFO出身的蔡崇信,對于精細化管理似乎有自己截然不同的執著,他顯然明白上述道理。
三
引領潮流or折戟沉沙?
阿里此次逆潮流之舉究竟是會引領潮流?還是折戟沉沙?
績效考核的最終目標是要精準體現員工“經營價值”,以此為基礎進行“利”的劃分。所以,績效考核周期也并非這項制度的核心,績效考核是否“真刀真槍”,是否能夠精準衡量員工為公司“打糧食”的結果,才是關鍵。
穆勝咨詢以“激勵真實指數”來衡量企業的績效考核是否真實有效。2020-2022年的數據顯示,互聯網公司的激勵真實指數僅有6.59。而且,這個數據還是在去年的經濟形勢下“打急抓”找回來的。在過去兩年,互聯網公司的表現均低于泛行業全樣本。說白了,在互聯網公司的績效考核中,100分的滿分,也就5分左右的浮動空間,60分塌不下去,70分拔不上來,大家都是3.5,都是B。如果是這種考核方式,哪怕是天天考,除了增加員工工作量還有什么其他作用呢?
圖2:全樣本和互聯網屬性企業的激勵真實指數圖
資料來源:穆勝咨詢2020-2022《中國企業人力資源效能研究報告》
注:互聯網屬性企業為選擇信息傳輸、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,或選擇其他行業且明確說明與互聯網相關的企業樣本。
四
績效變革,何去何從?
對于阿里此次舉措,穆勝咨詢創始人、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博士后穆勝提出以下觀點:
1、新任領導上臺后,通過調整組織和激勵來“整隊”是基礎操作,屬預期之內。
2、更頻繁的績效考核為“整隊”提供了標準,可以快速找到合適的人來匹配新的組織。
3、在人員落位后,為了節約管理成本,一般企業極有可能調整回原來的績效考核節奏。當然,阿里是否會跳出這種“俗套”,這就要看蔡崇信的管理理念或者說“績效觀”了。如果他信奉精細化管理,他會堅持;如果他依然信奉粗顆粒管理,此類調整就是臨時手段。
4、績效考核的內容很多,如果僅僅縮短考核周期,而不改變原有的考核邏輯、考核主體和打分方式等,那這次績效考核改革起到的效果也會相當有限。
5、阿里頻繁的組織結構調整,其實都沒有匹配相應的激勵機制調整,這會嚴重限制前者的威力。舉例來說,1+6+n的組織變革,如果僅僅搭配對于子公司“以包代管”的激勵機制,就很難真正讓各個子公司爆發活力。
6、前臺的考核方式相對沒有爭議,因為他們是直接“打糧食”的部門,其經營價值可以被量化。而中后臺的經營價值難以量化,互聯網大廠“造輪子”現象比比皆是。這可能是阿里在激勵機制設計中需要突破的關鍵。
7、業績好,不等于管理好;管理好,業績才能在嚴苛的環境里一直好。
編者按: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:穆勝咨詢(ID:hrm-yun),作者:穆勝咨詢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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